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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4-02
名称: 【东安:人行道违停将处罚】
文号 :    
【东安:人行道违停将处罚】
2020-04-02           来源: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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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车辆占用人行道停车,影响行人通行,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有损城市形象,是不文明行为且存在安全隐患。”这是东安城管执法人员对在人行道违停车辆车主的温馨提示。

3月中旬以来,东安城管执法人员针对东安县城主次街道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电瓶车、摩托车、机动车发放温馨提示1000余份,提示车主规范停车,爱护市政设施,从2020年4月1日起,东安城管将联合交警对违规停车、占用人行道的行为进行从严整治,对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实行锁车,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罚。

近年来,东安城管针对乱停乱放这一顽瘴痼疾,采取宣传教育、文明劝导为主的方式进行管理,但是仍有部分市民不遵守城市相关管理规定,随意停放车辆,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为根治陋习,东安城管将联合交警对这种行为进行从严整治,并实现常态化管理,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文明出行、规范停车,从自我做起,争当文明市民,为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做贡献!(唐飞、何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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