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37/2018-0326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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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大年三十 党员干部街头开展禁燃文明劝导
“大姐,今年春节城区不能放烟花爆竹,请您支持!”2月15日上午10点半,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公用事业局、财政局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在永连公路南段发放禁燃通知。
大年三十,蓝山县城“静悄悄”,全县由党员干部组成的志愿者队伍走上街头、走进社区,挨家挨户开展文明劝导。今年是蓝山第二年实施禁燃令,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炮竹,让市民过一个干净年。“这个规定好咧,既卫生环保,又节约钱。”店主陈女士微笑着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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