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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1-07
名称: 永州:成功通过城市节水Ⅱ级达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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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成功通过城市节水Ⅱ级达标验收
2020-12-30           来源: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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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由省住建厅等单位组成的考核组对永州市《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Ⅱ级达标工作进行验收考核,永州市各项指标达到了相应要求,城市节水Ⅱ级达标验收通过。
    近两年,永州市委、市政府将城市节水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全市各责任单位攻坚克难、齐心协力,永州市城市节水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度,永州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取水量为27.7立方米每万元,远低于全国平均值。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7.03立方米每万元。2019年永州市污水排放总量为10355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实际处理污水量为10172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8.23%。
    永州紧扣“年底完成地级城市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Ⅱ级及以上的标准”的目标任务,对照34项指标,紧紧抓住重点和关键,确保每一项指标都达标。
    抓节水规划引领。编制了《永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20-2035)》,引领永州市城市节水评价工作;结合近远期可供水量、需水量预测值,对永州市中心城区的近远期供需平衡与否,生活、工业、非常规水资源节水潜力否是满足永州节水需求进行了分析;系统构建永州市节水规划体系。因地制宜、远近结合,在永州市水功能区规划、永州市中心城区给水专项规划等规划基础上,重点研究了生活节水、工业节水以及节水管理规划方案。
    抓节水要素保障。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节水工作,明确了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动中心城区节水评价工作;11月5日市政府办正式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节水工作方案》,将34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成员单位,实现了上下目标一体、压力层层传递、责任逐一落实,做到了城市节水评价工作“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2019年城市节水资金投入1883.2万元,占到当年财政总投入的2.93‰。
    抓节水制度落实。为强化节水管理,推进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永州市出台了20多项制度文件,包括《永州市节水统计制度》《永州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申报与考核办法》《永州市中心城区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规定》《永州市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永州市城市规划区水量平衡测试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的文件,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动落实。
    抓节水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宣传了一批在节约用水工作方面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同时,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节水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节水的热情日益高涨。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目前永州市7家企业获评“永州市节水型企业”称号,2家公共机构获评“永州市节水型公共机构”称号。通过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创建活动,促进了节水科技研究和节水技术改造,推进了循环用水,提高了用水重复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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