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要闻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 4311000011/2026-0582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餐厨垃圾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要求,现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督察反馈问题
餐厨垃圾管理不到位。永州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率较低,欧绿保环保科技(永州)有限公司日处置垃圾约30吨,仅达到设计规模的20%。新田县餐厨垃圾收集转运不规范,与其他生活垃圾混装运输。部分县餐厨垃圾收集处理量偏低,2023年蓝山县、道县、江永县餐厨垃圾处理量分别仅为148吨、181.5吨、191.92吨。
二、整改目标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规范化、流程化管理,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营单位欧绿保公司在2025年12月底实现餐厨垃圾日均处理40吨以上,蓝山县、道县、江永县餐厨垃圾处理量达到合理水平。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监管机制,规范收运处置流程,落实餐厨垃圾收运定车定人定时,明确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各环节的监管任务,实行全过程管理制度。同时扩大宣传面,提高收运服务水平,开展违规收运处置餐厨垃圾执法行动。
2.中心城区:拓宽宣传阵地。通过日常收运走访、中心城区大型电子显示屏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强化收运服务。督促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营单位欧绿保公司加大人力投入,增加与餐饮单位签约班组人员,通过实地走访、摸查调研等方式扩大收运覆盖面;加强专项执法。按照《永州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协同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不定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处置行为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3.新田县:严格督促新田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与宁远光大发电厂签订餐厨垃圾处置合同,安排专门的收运车辆,确保收集运输规范,垃圾不混装。
4.蓝山县:一是增加餐厨垃圾收集点的设置,确保覆盖范围更广,方便餐饮单位投放。优化收集路线和时间,提高收集效率,确保餐厨垃圾及时清运。为餐饮单位提供合适的收集容器,并指导其正确使用和存放。二是加大对餐厨垃圾转运设施的建设投入,提高收运能力。
5.道县:一是加强餐厨垃圾收运设备配置,合理配置标准化餐厨垃圾桶,充分利用2辆3T餐厨垃圾收运专用车,密闭式运输。二是通过走访、宣传签约,扩充餐厨垃圾收集覆盖范围,从医院、学校、行政事业单位食堂、大型酒店等向各类餐饮店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扩张,有效提高收运量。
6.江永县:摸底城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并走访宣传与其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并要求收运公司每天做好收运台账和收运记录,做到应收尽收,餐厨垃圾日产日清,提高餐厨垃圾收运量。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出台了《永州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关于实行餐厨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法规规定,各县市区向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进行了广泛宣传;环卫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餐厨垃圾进行专门的收运处置,做到管理规范化。
2.中心城区通过广泛宣传、走访,扩大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约收运范围。同时开展联合执法,2025年共计开展大型执法行动3次,查处非法收运案件5起。目前欧绿保公司已与1900余家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约,现餐厨垃圾日处置量已提升至50吨左右。
3.新田县环卫园林中心与光大环保能源(宁远)有限公司签订了《新田县餐厨垃圾处置合同》,配备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辆,确保收运规范不混装。
4.蓝山县城管局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收运协议,委托环卫园林中心收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公司处置,县城设置餐厨垃圾收集点,制定了专门收运路线,保障餐厨垃圾规范收运处置,有效提升收运量,总处理量提升至170.36吨。
5.道县通过广泛宣传、组建专业收运队伍、出台各项政策文件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机制,并以学校为试点,逐步向机关、医院、大型单位延伸,扩大收运范围,收运量显著提高,总处理量提高至440.7吨。
6.江永县督促城区餐厨垃圾收转运公司与餐饮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转运协议,做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总处理量提高至436.78吨。
四、销号验收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经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认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餐厨垃圾管理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到,符合整改销号标准,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1日—1月28日。
联系电话:0746-8321019,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城市管理局310办公室。
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21日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