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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负责人:罗顺山
    机构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  
    邮编:425000 电话:0746-8336678 传真:0746-8336678  
    邮箱:cgj8336678@126.com
    网站地址:http://cgj.yzcity.gov.cn/

(一)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冷水滩城区(含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冷水滩城区环卫设施的资金年度申报核拨工作。

(三)负责制定冷水滩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冷水滩城区挖掘市政道路,占用桥涵、照明、供气、给排水(含二次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审批监管工作。

(四)参与给排水、市政道路、路灯照明、园林绿化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工作。

(五)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等工作。

(六)负责参与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负责中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位的设置审批。

(七)负责实施市静脉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医疗废弃物收运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燃气经营许可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权限内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和核发。负责指导规范全市燃气热力经营市场。负责职责范围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中心城区绿化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冷水滩城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等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组织冷水滩城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及优质工程评选工作。

(十)负责冷水滩城区园林绿化管理(不包含中心城市冷水滩辖区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小游园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报批等相关工作;指导县(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冷水难城区占用城市公园、广场、人行道设置户外环境设施的审批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执法的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冷水滩城区给排水、二次供水、燃气热力、照明设施等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智慧城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中心城市冷水滩城区范围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下行政处罚权分别由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使:

1.冷水滩城区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构)筑物等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冷水滩城区内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及沿街门店、广场等商业文化活动占道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3.冷水滩城区内建筑垃圾(渣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4.冷水滩城区内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冷水滩城区内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流动摊贩油烟污染、城市露天烧烤、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城市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

6.冷水滩城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7.冷水滩城区内侵占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违法停放非机动车辆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8.冷水滩城区内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9.冷水滩城区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0.其他由市人民政府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具体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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